(一)办公室
1、工作职责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民政系统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新闻宣传、资料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查办督办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办理、公文印制、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统计年报;研究提出全区民政干部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及直属单位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办理全区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工作;负责局及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及扶贫帮困工作;开展民政工作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村(居)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
2、办公楼层房间号:一楼 110
3、联系电话:85609607
(二)社会救济科
1、工作职责
贯彻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救灾救济工作方案;组织查灾核灾和灾情上报,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指导灾后重建和灾区生产自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担国内外对我区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工作;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城乡社会困难户和其他特殊对象的救济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工作和慈善活动的开展;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五保户供养工作;组织指导对外地区的社会捐赠等对口支援工作;
2、办公楼层房间号:一楼 107
3、联系电话:85601676
(三)社会事务科
1、工作职责
研究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实施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审核上报福利机构的建设,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救济、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收养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殡葬工作法规政策,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管理工作。
检查督促我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的落实;负责审核上报革命伤残军人、国家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的伤残等级评定调整;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处理优抚对象的来信来访和重要信访案件;负责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双拥工作规划和计划;了解和掌握全区双拥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开展双拥活动,负责双拥模范乡镇评比、表彰工作。沟通军政军民关系,协调处理军地关系中的问题,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双拥工作及其他事项。
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全区行政区划名称、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推行地名标牌国家标准,组织、协调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标志。
2、办公楼层房间号:一楼 109
3、联系电话:85609606
(四)民间组织管理科
1、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区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查处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办公楼层房间号:一楼 109
3、联系电话:85609606